专业介绍

我校自2019年起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研究生教育,是海南省高校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目前已招收2届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熟悉社会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重点关注民族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旅游社会工作等领域,愿意服务社会,能在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非营利等社会服务组织、机构就业的高层次、应用型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专业人才。

师资力量:现有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16名,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10名;博士7名;3位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2位获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聘请了10名专家学者作为校外导师。

教学平台:现有国家和地方2个社工专业人才培训基地(民政部全国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和海南民族研究基地、南海文明基地、马来西亚教育基地等3个相关实习基地。社会工作实验室仪器设备价值150万元,面积400平方米。与东盟、香港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有实践教学基地和开展了合作交流项目。

主要课程:社会工作理论、高级社会工作实务、社会研究方法、社会工作伦理、社会政策、民族社会工作、旅游社会工作、海洋社会工作、司法(禁毒)社会工作、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社会治理与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区贫困与反贫困、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评估、社会治理专题、政治理论、综合英语等。

培养特色:以“四个面向”和“四个方向”为主要特色,即面向海南、面向国际旅游岛、面向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东盟,在此前提下,重点关注与研究民族社会工作、旅游社会工作、海洋社会工作、司法(禁毒)社会工作和医务社会工作等领域。培养既能适应与满足这些领域需要,又具备全国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要求

毕业需修完总学分36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14学分、专业选修课8学分、专业实习6学分、学位论文2学分;教学计划是第一学年为校内课程教学,第二学年为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实习时间为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00小时(即连续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五个月);修业期间有激励政策,要求论文发表;在导师指导下,按学校相关规定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实行内审与外审相结合,字数不少于2万字。

就业方向: 毕业生就业领域除倾向上述“四个面向”和“四个方向”以外,能在政策研究、行政部门、社会管理、社会福利、社会公益、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就业援助、扶贫帮困、人口计生、纠纷调解、环境保护、应急处置等相关领域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