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组织
(一)成立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文物与博物馆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院副教授以上(或具备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博士讲师)专技教师组成,成员6人,人员组成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须回避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二、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拟定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2,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若上线人数不足120%,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
(二)调剂生源
1.调剂基本条件
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限定条件:学术型硕士考古学专业(0601);报考专业型硕士的,如果报考时未细分方向,则招收文物与博物馆专业(0651),如果报考时已细分方向,则招收考古学(065101)、博物馆学(065102)、文化遗产(065103)3个方向。
(3)初试科目与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所有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实行差额调剂,差额比例为1:2。
三、复试过程安排
(一)复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笔试,面试中涉及对考试大纲中的笔试内容的考察。
(二)复试时间长度: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时事政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基础理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论等。
2.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
着重考核考生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归纳能力、综合分析与逻辑判断能力;
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考察学生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
考察考生求学动机、相关工作经验及背景、对学校、学院及专业的了解;
考察是否关注国家政治、经济方面的热点问题,且有独到的见解,并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2)专业知识测试:考察专业理论知识与有关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理解水平,考察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技能与水平。
注: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科目(①博物馆学概论②考古学概论)。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意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采取问答形式,与综合面试形式同时进行。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4月1日上午报到,下午复试;调剂考生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人文楼508室。
复试地点见现场通知。
报到时携带材料见附件1。
四、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初试总成绩
将考生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分数,作为初试总成绩。
2.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分数。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5%+综合面试成绩×85%+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3.综合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合格生源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五、本细则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舒老师18789092632。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文物与博物馆专业202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研究生处予以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如需补充材料,平台工作人员会与考生联系,按要求及时补充。
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包括:
1.准考证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籍)证明:
(1)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以报名网上信息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伍前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录取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证明等)。
5.初试时提示“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附件1),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报考时就业方式选择有误的考生须提交就业方式修改申请(附件2)。
7.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逐一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所有文件打包(压缩文件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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