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方礼刚认为,这一时期人们的心理情绪会变得很敏感。对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多给予理解与包容,如果希望做得更好一点,可以安排社会服务专业人员主动地对民众情绪进行安抚,而如果简单粗暴对待,则必将造成“二次伤害”。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群防群控,的确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但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如何把力量用好、把好事办好,则面临着一场大考。承平的日子太久,积压了许多问题,灾难来时,就集中暴露出来。如果这些问题能够在灾难中消化,则不负那些灾难中逝去的英灵和亡魂,也就能实现马克思所说的,让我们在灾难中变得更聪明。
从1月23日武汉宣布封城那一刻开始,全国各地相继开始了封县、封区、封乡、封镇、封村、封厂、封校、封园等“各人自扫门前雪”式的“封堵”行动。应当说,这是切断传染源,控制疫情传播的一个不得已为之的现实选择。在这一过程中,一线民警,包括协警、协勤、联防人员这个广义的“警力”功不可没,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十分明显,最突出的就是用力过度过猛。例如,某地一群戴着红袖章的防控人员闯入正在玩儿麻将的三口之家,咆哮恐吓,砸桌子,扇耳光,骂脏话。这段视频本想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没想到引爆舆情。最近一段时期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类似这样明显过当的行为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只不过具体表现略有不同。从视频来看,有些并非不抓人就不能解决问题,许多矛盾是被激化出来的,是双方斗狠斗出来的。对赤手空拳、并非犯罪分子的公民使用暴力,似乎成了一些人的狂欢。
在这样的心态下,过度使用警力在所难免,或者说,不过度使用警力,就达不到上级要求。法治时代,靠恐惧和颤粟降服民众只会适得其反。借用一句网络用语,我们要“硬核”,但不要“硬来”。
至于过度使用警力是否违法,法律界人士早有说法,法律的界线是很清楚的,而媒体的呼吁也已不少。近日,公安部对公安民警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但为何过度执法在各地仍然屡见不鲜呢?这或许缘于基层执法者仍然握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或解释权。比如,有网民认为用铁链子牵着没戴口罩的小姑娘是游街,而当地派出所解释说这不是游街,是“指认现场”。执法者希望得到的大概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宣传效果,而牺牲掉的却是公民作为人的尊严和权利,以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当然也包括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有学者指出,包括过度使用警力在内的种种有违法治精神的“防控措施”,所带来的危害更甚于病毒。这真的不是危言耸听。病毒的影响几个月可能会被消除,但对人心的伤害却更深刻更持久。比如那个因看到没戴口罩老人被几个壮汉扑倒在地而惊恐不安的小女孩,无论她是不是老人的亲人,恐怕幼小的心灵中都会留下阴影,甚至影响一生。这些账,应该算算的。
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应以防疫压倒一切、防疫不顾一切为理由,置法律、伦理、人情于不顾,更不能听不进不同意见。其实做到这一点也不难,执法者始终把自己当成人民的守护神就对了,有了这一视角,就不会把疫情防控中面对的情绪化的群众都当成坏人,一铐为快,一抓了事。习近平总书记在部署疫情防控时说得很清楚,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及时问责。执法者比一般公民应当更具法律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应当知道什么是“乱作为”,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清楚,那就不配成为执法者了。
这次的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大的公共安全危机,十四亿人几乎都封闭在家,都卷入了这场灾难。此时,每一个人,特别是普通民众,都是灾难中的受害者,在危机初期都会有一股情绪,这是正常的反应。这种情绪的表现多样,有愤怒,有怀疑,有抱怨,有不安,有恐惧,也有抵触,总之,这一时期人们的心理情绪会变得很敏感。对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多给予理解与包容,如果希望做得更好一点,可以安排社会服务专业人员主动地对民众情绪进行安抚,而如果简单粗暴对待,则必将造成“二次伤害”。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也应是温暖人心的重要窗口,如果我们的基层执法者不具备专业能力和职业伦理,便很有可能自毁长城。
在疫情面前,可能有很多民众不够理性,但他们绝不都是坏人。对于特殊时期因一些情绪而违反了规定的人,不能只是简单粗暴地“打击”了事,还需要进行国民教育和危机教育。总之,无论疫情中还是疫情后,“教育”比“手铐”更有意义。加缪在《鼠疫》中的两句话令人印象深刻:“鼠疫就是生活”,“对抗瘟疫,也是收获真理之路”。但愿在与疫情的搏斗中,中华大地处处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作者方礼刚,系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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