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时间:2023-11-28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RD)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及要求

请各单位及时并组织科研人员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37.144.62/business/login.jsp),录入2023年度(202311—1231日)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学术交流等信息。具体录入要求如下:

(一)科研成果

1.学术论文:指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报纸)上发表或被收录的论文、译文和科普文章等。

学术论文由第一作者负责录入,所有作者信息都需录入,除必录项目外,还要求录入论文总字数、各作者贡献率,附件上传论文电子版、核心期刊或有收录的还需上传相关证明(知网检索页或SCI等收录证明)。请不要将教改论文录入本系统。

2.学术著作:指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等。

学术著作由第一作者负责录入,主要作者信息都需录入。若第一作者非我校人员,由排在最前面的我校作者负责录入,同时务必选择著作为非第一单位。附件上传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参编字数证明。请不要将教材录入本系统。

3.成果获奖: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厅级及市级以上政府/协会(学会)科研评奖的获奖成果(请不要将教改获奖成果录入本系统)。第一完成人负责录入,附件需要上传成果证书扫描件。

4.知识产权:指申请或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录入,获得授权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需在附件上传电子版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艺术作品:包含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体育作品、美术作品、声乐作品。由第一作者负责录入。

6.研究报告:包括相关咨询报告、智库报告、提案建议、应用成果、已结题审核通过的项目研究报告等。由第一完成作者负责录入,被采纳的研究报告附件(单位盖章、领导批示等)还需上传采纳证明。

(二)科研项目

已立项但尚未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的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需上传合同扫描版),由项目负责人录入,并如实填写参与人员信息。请不要将教改项目等非科研类项目录入本系统。

(三)学术交流

1.主办会议:指学校主办或协办、二级学院(单位)具体承办的学术会议,由科研秘书或学院指定专人据实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2261号)要求,各单位主办或具体承办的学术会议,需将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总结、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论文集、会议照片、影像材料等资料交至科研管理部门存档(电子版和纸质版),社科类学术会议材料交至社科处,科技类学术会议材料交至科技处。

2.学术讲座:指学院主办的学术讲座,由科研秘书或学院指定专人据实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3.参加会议: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内学术会议,由参会人员自己据实填报,学院审核上报。

(四)审核(录入)要求

1.确保成果类别准确,录入日期无误,作者信息齐全,单位署名一致(第一作者为在校教职工的,由第一作者统一录入,第一作者非本校教职工的,由排在最前面的我校作者统一录入,并选择为非第一单位)

2.确保内容真实,成果信息公开可查。论文上传电子版,收录的文章还需上传收录检索证明,获奖成果上传获奖证书,知识产权授权上传相应证书,受采纳的研究报告、对策建议上传采纳单位应用证明,主编或参编的书籍上传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

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提交的科研成果将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做为今后个人的职称评审、科研考核、奖励申报以及科研绩效奖励等相关工作的数据来源基础及依据;所有上报的原始材料、数据将作为2023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工作(RD)数据上报的原始材料。

(二)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是学校年度重要科研工作任务,请每位教职工如实填写科研成果统计信息,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落实统计、认真审核并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三、时间截止要求

(一)时间要求

1.科研人员请于2023127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20231212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科研成果等相关审核工作。

3.1213日前由学院统一将所有统计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人文社科处/科技处办公室,A4纸双面打印,所有材料须学院领导签字,二级学院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类联系方式:人文社科处,许老师,电话:88651091,邮箱:rhdskc@163.com.

自然科学类联系方式:科技处,郭老师,电话:88658552,邮箱:rhdkjc@hntou.edu.cn

 

附件: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及相关附件

 

 

人文社科处  

科学技术处  

20231127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