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我处将于2023年6月份集中受理校级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的申请,为做好本次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1.受理项目:已到结题时间还未结题的校级人才启动项目及各类专项,名单详见附件,已完成任务的在研项目可提前办理结题。
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此次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原则上将统一做撤项处理,若已有部分研究成果但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也按附件2装订,做终止研究处理。
2.时间要求:由二级学院统一于2023年6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办公室(留学生公寓109),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3.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要求:按照目录要求格式将材料进行胶装(详见附件1)一式4份,其中财务决算表要求自行到财务处盖章(至少有一份原件),及结题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1份。
电子版材料要求:结题电子版材料要求按胶装顺序统一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用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命名),汇总表。
(2)需延期的项目必须提供校级项目变更登记表(附件3),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一式二份,同时附经费使用情况及现有研究成果附件。
二、其他事项
项目检查及结题均按《科研项目合同任务书》的指标进行结题。资助课题的成果,均应按要求标明该项目的资助来源,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联系人:许老师,阳老师;联系电话88651091,邮箱rhdskc@163.com。
附件:
1. 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含项目终结报告书等说明)
2. 财务决算表
3. 校级项目变更登记表
4. 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5. 校级项目需结题一览表
人文社科处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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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项目结题附件.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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